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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涉五项贷款管理违规,泉州银行三明分行被罚170万元
发布日期:2024-06-08 00:16    点击次数:112

东方资讯消息,日前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因贷前调查不尽职,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;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;向未竣工验收商业用房发放购房贷款;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,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;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,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,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进行罚款170万元处罚。

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,对时任三明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罗光富进行警告处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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